内蒙古出台政策:吸引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工作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针对各种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的服务项目,近期内蒙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规定,对参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等农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各盟市要在提供社会保障等条件的基础上,参照所在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或选聘人员转正后的工资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如果是面向中小企业储备的大学生,要享受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赴边远落后地区工作,内蒙古还规定凡是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学生,还将按照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同时,各盟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将坚持“凡进必考”,而且报考人必须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旗县及苏木、乡镇机关在空编内要拿出不低于50%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考参与农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参与农牧区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后,内蒙古还鼓励高校毕业生就地就业。其中,凡是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项目的事业单位,出现自然减员或岗位空缺时,要全部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此外,从2010年起,到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所从事的岗位存在人员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考核后可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信息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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